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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作者 : 曾翠萍 發佈日期 : 2025-11-19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17日中市教終字第1140107742號函辦理。

一、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二、核發獎項:包括以下項目,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1.總統教育獎勵金

  2.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

  3.新住民子女優秀獎學金

  4.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5.新住民證照獎勵金:由申請人自行登入系統申請。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115年2月24日(二)前繳交申請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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