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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國中教育會考因應疫情防疫注意事項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1-05-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13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年5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2364號函辦理。

、因應疫情防疫注意事項

(一)進入考場及試場應佩戴口罩(格式不拘,可自備具有防護性的口罩)。

(二)不開放陪考,由考場之考場服務隊及國民中學之考生服務隊提供服務及協助。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參與考試考生、監試及試務人員與考場服務隊,及國中考生服務隊(考試日每日1片)。

(三)請各國中如實發送予考生口罩及有關考生注意事項及試場規則說明。摘要如下:

1.為配合防疫工作,請務必提早半小時以上到場,避免 因入場及量測作業影響考試時間。

2.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出示准考證入場,未出示者,考場 得拒絕考生入場。

3.考生進入考場時,須佩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有故 意不配合者,禁止進入考場。

4.考生進入試場時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試 場。監試委員得請考場試務中心派員協助勸導,經勸導或處理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試場。

5.考生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 高於攝氏 38 度)情形、或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 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 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

6.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 考生資料時,並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 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屢經勸導仍故 意不佩戴口罩或故意不配合查驗身分者,依「110 年國 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該科考試不予計 列等級或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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