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師範大學招募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案
發佈日期 :
2025-08-1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4007685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推派國文科教師參加評閱委員儲訓,其報名資格如
下:
(一)無三親等內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5年國中教育
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
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5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
作。
(四)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學校若另有考
量,則依學校推派。
三、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4年8月26日上午9時起至9月12日中午
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臺師大心
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
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
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
四、培訓會預定於114年10至11月及115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
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臺師大心測中心
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五、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
協助課務調整。教師參與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
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第114007685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推派國文科教師參加評閱委員儲訓,其報名資格如
下:
(一)無三親等內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5年國中教育
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
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5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
作。
(四)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學校若另有考
量,則依學校推派。
三、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4年8月26日上午9時起至9月12日中午
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臺師大心
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
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
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
四、培訓會預定於114年10至11月及115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
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臺師大心測中心
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五、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
協助課務調整。教師參與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
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