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師範大學為招募115年國中教育會考數學科非選擇題儲備評閱委員案
發佈日期 :
2025-08-1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7594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推派數學科教師參加評閱委員儲備,其報名資格如
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5年國中教育會考(以
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
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5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
作。
(四)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學校若另有考
量,則依學校推派。
三、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4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9
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
1),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
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
描後email至peggysu020522@rcpet.ntnu.edu.tw,並電洽
蘇小姐((02)7749-8576)確認。
四、培訓會預定於114年10至11月及115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
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
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五、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
會,並協助課務調整。教師參與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由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
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
支給。
114007594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推派數學科教師參加評閱委員儲備,其報名資格如
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參加115年國中教育會考(以
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經培訓並評選為
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5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
作。
(四)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惟學校若另有考
量,則依學校推派。
三、欲參與培訓教師,於114年8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9
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
1),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
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
描後email至peggysu020522@rcpet.ntnu.edu.tw,並電洽
蘇小姐((02)7749-8576)確認。
四、培訓會預定於114年10至11月及115年2至3月各舉辦1次,每
場次為期1天。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
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學校。
五、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假或公(差)假出席2次培訓
會,並協助課務調整。教師參與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由國
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
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
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