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轉出、成績證明、補發畢(修)業證明申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08-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29
轉入學生需要證件
1.全戶戶口名簿(戶籍均必須設在本校學區內,且至少有一位監護人隨同。)
2.家長身分證。
3.轉學證明書。
4.學籍紀錄表、學期成績證明。
5.社團證明書。
6.學生本人二吋近照電子檔。
7.由監護人與轉入生本人親自辦理。
轉出學生需要證件
1.戶口名簿(戶籍必須設在欲轉入之學校學區內)。
2.家長(監護人)身分證。
3.由監護人親自辦理。
成績證明申請辦法
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到校辦理。
英語成績單申請辦法
1.與護照上相同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英文)。
2.由本人、監護人或親友持委託書到校辦理。
申請補發畢(修)業資格之證明書需要證件
1.本人最近半身脫帽相片二吋2張。
2.身分證、戶口名簿或自申請日起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
3.申請人(未成年者)之監護人身分證、印章。
4.本人或監護人親自辦理。
5.除遺失證書外,應同時繳回原證書。
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