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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辦作業

作者 : 曾翠萍 發佈日期 : 2025-02-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21

說明:   

一、請符合下列各獎學金申請資格者,依規填妥申請表件並依下列程序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4年2月27日(四)前送教務處辦理: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應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

1、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3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2、團體賽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3年4月16日後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3名證件文件影本。

二、 申請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未具原住民身分者,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三、 檢送113學年度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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