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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品德教育推動『班級經營』典範標竿評選計畫」1份

作者 : 林郁涓 發佈日期 : 2021-08-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1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暨本市「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本局自105年起積極推動本市品德教育推動典範標竿評選計畫,並逐年滾動式修正,俾符實際。本年度以「班級經營」類之典範標竿評選為品德教育推動重點,發掘學生優良品德具體作為,以彰顯品德教育之綜效。
三、 申請日期及方式如下:
(一)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
(二) 申請方式:請依序填妥報名表、摘要、說明書、智慧財產切結書、授權書、封面及自評表,於申請期限內(以實施計畫附件8為封面),按所屬組別逕送下列收件單位,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 高級中等學校組:市立中港高級中學學務處
2、 國中組:市立石岡國中學務處
3、 國小組:本市梧棲區永寧國小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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