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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郁涓 發佈日期 : 2021-04-22
請多加利用本府水利局水資源回收中心淨水後再生水及本市新建建築工地地下水,作為次級用水使用。

分區供水相關資訊請查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抗旱專區(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627020/Nodelist)、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抗旱專區(https://www.water.gov.tw/ch/Subject?nodeId=5934)及經濟部水利署-抗旱專區(https://www.wra.gov.tw/cl.aspx?n=1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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