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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班」尚有名額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5-07-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14
一、依據本局114年6月9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052409號函(諒
達)續辦。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
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
育臺灣手語師資,本局辦理旨案計畫,以滿足各教育階段
臺灣手語師資需求。
三、旨揭培訓班尚有名額,請貴校鼓勵編制內正式教師(含新
進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倘報名截止後尚有缺額,將開放
「具教師證之現職代理教師」遞補參加,錄取順序比照正
式教師辦理。
四、請受薦派教師填具報名表(如附件),經學校逐級核章
後,於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
資料逐級核章正本免備文逕寄(送)達本市立啟聰學校彙
辦,逾期恕不受理。
五、錄取名單將於報名截止日起三週內公告於臺中市立啟聰學
校首頁(https://thdf.tc.edu.tw/),請受薦派教師自行
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六、參與本計畫之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
表(含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因課程將利用平日授
課,請學校時預先協助受薦派教師安排課表。
七、檢附臺中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
及認證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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