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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實施計畫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2-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03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11月5日師大公領字第
1131031950號函暨本市太平區中華國民小學113年11月14日
太中華小字第 11300055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事項如下:
(一)活動時程: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
(二)參與對象:本市國中小學校教師。
(三)活動目的:
1、提升各縣市對人權教育議題的重視與實踐。
2、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3、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
民行動能力。
(四)實施方式:
1、教學資源:請學校或老師於「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
教 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WN5XA7)
2024 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適合年級之微型課程教
材。
2、活動辦理方式:
(1)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老師進行教學
或 課程活動後,於114年1月17日前將學生學習成
果與 及上課照片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
歧視與人權@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kyG6OL)」,以利進行統計及
獎勵。請使用教育單位 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
學校名稱、教師姓名、上課班級、參與活動學生
人 數及授課時間,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
行倡 議和成果分享。
(2)推動成果表:前項成果請填寫附件一,並將附件
一 另存成pdf檔,於114年1月17日前上傳至「2024
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xvzRbz),檔名請註明學校
名稱、老師姓名、上課班級以利進行統計及獎
勵。
(3)建議各學校可於113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週,
請師長帶領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
平 台,例如:電視牆、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
聞 稿,廣邀媒體採訪。
3、因學習單、照片等成果資料上傳至網路涉及學生著
作、影像使用,請教師務必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
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並請教師自行留存即可。
(五)獎勵辦法:
1、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 凡參與本次活動並依上開
方 式,將成果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
與 人權@臺中市」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者,教師授
課之 班級可獲贈人權教育文宣品,供教師教學時自由
運 用。 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1幀(一人僅限頒
發 1幀)。
2、推動成果表單:為鼓勵學校及教師積極參與本計畫活
動,經承辦單位依規範進行審核推動成果表單(如附
件 )通過後,依下列標準核予獎勵:
(1)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
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
務承辦人、主任或校長核予嘉獎1次(每校至多3
名)。
(2)符合上述獎勵辦法之學校及人員名單,由本市人
權 教育議題分團彙整後函請教育局辦理相關敘獎
事 宜。
(六)聯絡方式:本市太平區中華國小學務處陳敏萍主任,聯
絡電話:04-23920870分機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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