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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專業工作人員甄選簡章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08-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9
一、依據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13年頒布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
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本市配合訂定本市英語教育
資源中心作業要點,依上開要點規定,該中心置召集人一
人、副召集人二人,並得依業務需求,置專業工作人員、
諮詢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其中專業工作人員就高
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具英語文領域或相
關專長、其他本局指定條件等資格,經本局遴選通過,以
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並減授部分基本授課節數。
三、上開專業工作人員將擔任中心本國籍教學顧問,以具備三
年以上合格教師之英語教學年資,曾協助辦理英語活動相
關經歷或參與雙語計畫且成效良好,並具服務熱忱、樂於
團隊合作、善於溝通等人格特質;另英語文檢定需達B2以
上程度,具備良好英語溝通及協調能力,能與不同國籍教
學人員共同備課、協同教學或指導教學者,擇優錄取。
四、有意應聘者,請於113年9月4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檢
附專業工作人員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寄送本局國小教育科,
以利辦理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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