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培訓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5-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3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112598B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本土語文合格授課師資,提升本土語教師教學知
能,爰辦理旨揭認證培訓,參與培訓認證二階段均合格
者,始頒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一)第一階段(報名及資格審查):自113年6月17日(星期一)
起至6月28日(星期五)止,將報名表、切結書及各項佐證
文件(詳見計畫第7點報名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
本土語文指導員辦公室(407臺中市西屯區重慶路1號);
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局本土教育資源網(https://nler.
tc.edu.tw/)-最新消息-教師培訓,請逕至該網瀏覽查
詢。
(二)第二階段(專業培訓課程):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
須依擬申請認證之教育階段參加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
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
三、本次認證培訓課程以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含國小分組及國
中分組)皆參加為原則,如分組課程僅參與其中一組者,請
於報名表上註記說明。
四、旨案參與對象與資格、認證辦法、報名方式及培訓日期與
地點等資訊,請詳見計畫內容。
第1120112598B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本土語文合格授課師資,提升本土語教師教學知
能,爰辦理旨揭認證培訓,參與培訓認證二階段均合格
者,始頒發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合格證書:
(一)第一階段(報名及資格審查):自113年6月17日(星期一)
起至6月28日(星期五)止,將報名表、切結書及各項佐證
文件(詳見計畫第7點報名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
本土語文指導員辦公室(407臺中市西屯區重慶路1號);
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局本土教育資源網(https://nler.
tc.edu.tw/)-最新消息-教師培訓,請逕至該網瀏覽查
詢。
(二)第二階段(專業培訓課程):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
須依擬申請認證之教育階段參加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
培訓總成績達80分者為合格。
三、本次認證培訓課程以共同課程及分組課程(含國小分組及國
中分組)皆參加為原則,如分組課程僅參與其中一組者,請
於報名表上註記說明。
四、旨案參與對象與資格、認證辦法、報名方式及培訓日期與
地點等資訊,請詳見計畫內容。
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