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納保規定已於112年9月30日屆期,因涉及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未來退保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權益,函轉銓敘部及衛生福利部相關函文
發佈日期 :
2023-10-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0-25
國民年金法於112年10月1日實施屆滿15年,凡自該日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含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均無法再參加國保。
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