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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案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3-06-3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6-30
主旨:有關本市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9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135745函及110年1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09651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本市於112學年度賡續辦理旨階認證審查;相關內容修訂如下:
(一) 修訂進階專業回饋人才之認證資格,放寬具備5年以上代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申請進階認證。
(二) 增訂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流程。
三、 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教師參與相關認證,本局將另函知相關培訓課程之訊息。
四、 檢附旨案認證手冊3份及觀察工具1份,相關資訊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若有相關認證或培訓問題,請洽本市教專中心高先生(04-2358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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