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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年度初級全國認證第一梯及第二梯客語獎勵金請領方式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2-11-29
主旨:有關111年度初級全國認證第一梯及第二梯客語獎勵金請領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會111年度初級全國認證第一梯及第二梯客語獎勵金受理時間自111年11月30日至111年12月25日止,請貴校於12月25日前(免備文)檢附下列文件,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本會,申請獎勵金:
(一) 請領清冊(請於備註欄位註明身分,例如學生、老師或家長等,除學生外,其餘身分請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證明設籍於本市,符合申請要點第2點之規定)。
(二) 學校收據(繳款人: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備註欄:載明學校匯款帳戶)。
(三) 考試合格證書影本(中央客家委員會於111年11月30日寄發)。
三、 除上述紙本資料外,請貴校另將請領清冊電子檔(word檔)以E-mail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tps022@taichung.gov.tw );獎金經審核後逕撥貴校指定帳戶。(申請人就同一級別、同一腔調之認證,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獎勵。另申請人就同一腔調如已申請核發較高級別客語認證之獎勵金,其不得再以較低級別客語認證,申請本要點獎勵。)
四、 隨函檢附本會獎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及請領清冊各1份。

請符合客語初級認證通過資格的同學,於12/16(五)中午前到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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