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臺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現場報名送件
發佈日期 :
2022-01-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10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6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00323號函辦理。
二、 臺北市旨揭安置作業訂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及1月12日(星期三)受理現場報名送件,請貴校依臺北市是項安置簡章規定,協助欲報名臺北市是項安置之學生及家長相關報名事宜,並依前述日期逕至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辦理,敬請貴校逕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或課務派代事宜。
三、 為維護校園防疫及安全,請送件人員進入該校後全程配戴識別證於胸前;並配合學校相關防疫措施,入校後請全程配戴口罩。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6日北市教特字第1113000323號函辦理。
二、 臺北市旨揭安置作業訂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及1月12日(星期三)受理現場報名送件,請貴校依臺北市是項安置簡章規定,協助欲報名臺北市是項安置之學生及家長相關報名事宜,並依前述日期逕至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辦理,敬請貴校逕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或課務派代事宜。
三、 為維護校園防疫及安全,請送件人員進入該校後全程配戴識別證於胸前;並配合學校相關防疫措施,入校後請全程配戴口罩。
臺中市立豐南國民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