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專業回饋三類人才認證申請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6-03-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03
一、依據本局114年6月26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058661號函(諒
達)賡續辦理。
二、旨揭認證符合申請資格之教師如下: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完成114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6小時,並
完成指定專業實踐事項。
3、114學年度第1學期於本市各級學校完成教育實習且已
完成前開培訓課程之教育實習學生,如本學期於本市
各級學校擔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得參與認證。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可)或具備5
年以上代理教師年資之現職正式教師。
2、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者。
3、完成113或114學年度之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
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18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
踐事項。
(三)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具5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
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2、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證
書。
3、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
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
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認證。
4、完成112、113或114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
程(含實務探討課程)共30小時,並完成指定專業實
踐事項。
三、相關申請程序及期程如下:
(一)教師申請程序:
1、申請認證教師於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至「教
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
(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上傳指定資
料。
2、申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之教師,並請學校以學校
帳號於上開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二)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請於申請
期程內將紙本資料送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
分團辦公室(設於西屯區協和國小校內,交換信箱請送
該校,郵寄地址: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三)申請期程: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6月10日止,以上傳時
間或郵戳為憑。
四、如認證教師因特殊事由,無法於有效期限內完成認證申請
者,得申請專案展延,至多以原認證效期後一學年為限。
請轉知擬申請專案展延教師於115年6月1日(星期一)前填
具「專案展延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核章後,送
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辦理審核作業。
五、檢附旨揭認證手冊、認證效期專案展延申請表及認證資料
填寫操作說明各1份,相關資料亦可於本市國民中小學課程
教學資源網查閱並下載(https://guidance.tc.edu.tw
/advisory/page/e1e41366-d899-4b57-b755-e63937cfd429
/unit-doc-content?id=1189)。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
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高先生(04-235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