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4年11月4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市教高字第1140103513號函辦理。
二、多元學習表現積分:包括
(一)均衡學習:採計國中前五個學期。
(二)德行表現、無記過紀錄、獎勵記錄:採計至本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公告之截止日(115/4/30)。
三、作業要點中的各項規定請同學、老師及家長務必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