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2-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25
請有意願參加之教師於12/27(五)中午前填妥附件excel,並回傳至教學組,以利處理後續薦送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
辦理。
二、旨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
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
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
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
育大學規劃。
三、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
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
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
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
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
與。
四、請貴校調查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並請於114年
1月3日(星期五)前將附件「需求及薦送表」以電子郵件
寄至chenjk0913@taichung.gov.tw(寄送後請電洽承辦人
確認),以利本局彙辦。
五、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參考)及旨案需求及薦送表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