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回流座談會暨增能研習(寒假場)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2-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18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
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4日臺教
國署國字第113550513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30分。
(二)研習方式:以線上方式辦理,研習連結將於114年1月17
日(星期五)中午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教師。
(三)報名資格:
1、本市111、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含中小學附設
幼兒園,請轉知貴屬附幼)。
2、為增進研習效益,本研習鼓勵現職代理代課教師參
與。
(四)報名方式:請教師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16日(星期四)
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
4783508),限額245名,額滿為止。
三、若貴校初任教師有相關提案或建議,請於114年1年7日(星
期二)前至表單填具提案內容(網址:https://forms.gle
/k7ThcjhGwRGR7eao9)。
四、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場研習為「實作活動」型線上工作坊,務請與會教師
事先準備電腦或筆記型電腦(不建議使用手機或平
板),並事先確認視訊鏡頭及麥克風均可使用,俾利進
行課程操作;另請先註冊與登入ChatGPT電腦版。
(二)依教育部相關作業規範,初任教師於教學年資3年內,應
參與由本局辦理之回流座談暨增能研習;本場研習務請
學校轉知貴屬111及112學年度分發之初任教師參與。
(三)完成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請務必至遲於研習前1日聯繫本
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電子郵件
信箱:taichung0318@gmail.com);未完成請假程序且
未出席研習者,將於研習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學校主管。
(四)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
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五、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