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2-1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2-13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1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773B號函
辦理。
二、請各校於辦理各領域學科專長科目教師(包含代理代課教
師)甄試時,應以提升專長授課比率為目標,並以非專長授
課比率高者優先開缺及聘用。另請積極薦派教師參加教育
辦理之「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提
升專長授課比率。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