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1-0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35504182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及配合中央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
英語文專長政策,爰鼓勵教師參加英語能力檢測,並補助
檢測報名費,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教師(含正式及三個月以上
代理教師)於113學年度期間通過英語檢測(以取得證書或
成績單為憑),並達到CEF架構B2級者(筆試及口試),得
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三)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併附報考檢
測之對照表。
三、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4日(星期五)止,請檢附報名費統計表
(逐級核章),併附檢測成績對照表及成績單等資料,郵寄
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本案將另案核定。
四、檢附報名費統計表格式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