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領域分團辦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1-4-14>提升藝術領域教師教學知能增能研習(音樂場)」補充說明

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11-0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01
一、依據本局113年10月22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90810號函(諒
達)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1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8時50分至下午
4時,假向上國中辦理,研習課程需使用筆記型電腦(平板
亦可),請參加研習老師自備筆電或平板並事先充電。
三、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