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08-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3875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
養能力之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供國民中小學
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服務,申請事宜摘要如下:
(一)113學年度第1學期輔導員到校服務期間:自113年8月30
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
(二)申請日程:
1、第一梯次:即日起至113年8月18日止。
2、第二梯次:113年9月18日至113年9月24日止。
(三)申請程序:
1、登入國教署「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
員入校諮詢輔導平臺」:
(1)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
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
辦學校申請額度。
(2)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
錄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輔導員
優先入校輔導。
(3)審核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請學校檢核確認到
校服務之日期及時間。
2、審核通過後:
(1)學校務請主動聯繫輔導員,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
地處偏遠或無大眾運輸方式可抵達之學校,請適時
提供輔導員入校交通及膳宿協助。
(2)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惟審核通過後,倘
因學校臨時取消邀約,輔導員於學校取消前已發生
之交通、住宿及其衍生之費用,由學校全額支
付。
(3)輔導員到校服務結束後7日內,學校應完成回饋意
見表,未完成者本署列入後續申請審核評估之參
據。
三、輔導員入校方式為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
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過30人
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跨域教學分團輔導員入校諮詢輔導
平臺」連結如后: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
/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