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林郁涓
發佈日期 :
2024-08-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0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該署)113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225A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甄選時間及對象如下:
(一)表揚對象:近2個學年度內(111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積極推動孝道教育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教學校及五專)。
(二)報名時間: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作業。
(三)評審標準:孝道教育推動所達成之具體績效(30%)、孝道教育推動之創新與特色(25%)、孝道教育推動之實際案例(10%)、孝道教育推動之校內外資源整合與運用(20%)、3年內師生參與本署辦理之孝道教育系列競賽甄選及及推廣活動情形(15%)。
(四)評審作業:由該署聘請孝道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五)獲獎學校除頒贈獎座及標章,另於114年度核發新臺幣3萬元獎勵金供學校運用於孝道教育相關教學、推展活動。
三、檢附實施計畫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王助理(電話:07-7613875分機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