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05-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02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52639B號函
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3年6月22日(星期六)、6月23日(星期日)、
6月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3日研
習,共計18小時。
(二)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研習(研習連結將於「課前
通知」中說明)。
(三)人數上限:30人。
(四)參加資格:凡對於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有興
趣且為以下身分之一者,始得報名。
1、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
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2、第二順位: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
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
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3、第三順位: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
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
(五)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之教師,於「全國教師在
職進修資訊網」核發18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
4293607)。
(六)報名方式:自113年5月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6月2日(星
期日)止,填寫線上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
/17HukEF56AfocB317 ),並依不同身分上傳符合參加資
格之證書,證書請以PDF檔上傳,檔案容量不超過1MB,
檔案名稱為「族語證書─姓名」。
1、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
之現職教師,請上傳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認證。
2、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住
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請上傳下列其中一項證書:
(1)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
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
員研習合格證書。
(3)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
修畢學分證明書。
3、報名時請務必填列正確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
箱),以利後續聯絡通知。
三、審核結果:
(一)報名截止後,依照報名順序,審查參加資格;審查結果
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公告於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
文教育資源中心官網的最新消息( https://reurl.cc
/4jp7zL ),審查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
出席。
(二)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
以電子郵件寄發「課前通知」(依報名時填寫之電子郵件
寄發),審查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四、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
源中心助理陳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
chenziyu@gm2.nutn.edu.tw。
五、檢附旨揭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