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4-03-2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28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3年3月26日教研課字第1131100428
號函辦理。
二、國教院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
關工作(含研究合作發展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
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
行、宣傳回饋等),需商借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各1
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
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
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
措施。
三、請參閱國教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3年4月23日(星
期二)前擇優推薦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
推薦表」(如附件)後寄至本局蘇偉智科員電子信箱
(ben107020@tc.edu.tw)。
有意願之教師,請於4/15(一)前巷教學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