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蔡慧美
發佈日期 :
2023-12-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19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4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147號函
辦理。
二、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
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
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
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依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
劃。
三、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
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
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
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鼓勵符合前
述資格之教師參與。
四、有意願參加的老師,請於112年12月27日(星期三)前
回覆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