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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02-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26
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2年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2年2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22689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貴校強化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建立區域閩南語文課程推動種子教師及支持教師社群運作,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參加對象以薦派人員為限,說明如下:
(一) 薦派資格:
1、 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下稱教師)。
2、 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
3、 自108學年度起實際教授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至少2學期。
4、 符合前開各項資格且取得閩南語專長合格教師證或刻正修讀閩南語第二專長學分班者,得優先錄取。
(二) 課程說明:
1、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實體課程3日,於112年3月29日至31日,假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2、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專業講座:線上課程3場次,於112年4月辦理2場次及5月辦理1場次、每場次半日課程。
3、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教案設計及公開授課:參與計畫人員於112年9月至10月間至少完成1次。
4、 國民中學閩南語文種子教師培訓回流工作坊:實體課程1日,預計112年12月於北區辦理,完成各項課程並通過檢核者核發種子教師完訓證明。
四、 同一校至多1名教師參與為限,請於112年3月2日(星期四)前將薦派名單(如附件)之「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檔」寄至chinyang@tc.edu.tw。
五、 錄取教師於參與培訓期間,由任職學校核予公假,並協助安排課務及行政職代人員,交通及住宿等事宜請自理。
六、 培訓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廖小姐、藍小姐,電話:04-221830508;E-mail:taigi202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