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駱為光
發佈日期 :
2022-09-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06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466號函及
本府教育局111年8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70875號函(諒
達)辦理。
二、旨揭指引因應教育部公告111年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
制,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
(一)疑似個案之處置措施一律調整為快篩陽性個案之處置措
施。
(二)來賓、家長及訪客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
應配合體溫量測、手部衛生及全程佩戴口罩。
(三)教學活動採「固定成員」實施,並請各校落實課堂點
名。
(四) 教師授課時須佩戴口罩,倘有特殊教學需求者,得以透明口罩替代。
(五) 增列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社團之練習防疫措施。
(六) 學校午餐使用隔板用餐,並避免交談。
(七) 本市各級學校場地開放請依本局111年7月29日中市教中字第11100065034號函辦理。
(八) 增列學校住宿學生確診、快篩陽性個案或居家隔離之防疫措施。
(九) 學校學生、教師之確診、居家隔離時相關假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