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舉辦「111年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計畫。

作者 : 林士壯 發佈日期 : 2022-08-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8-26
對象:
(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應有二人以上參與志願服務滿五年以上,且每人時數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其他家庭成員需服務滿三年三百小時以上,全家服務總時數達六千小時以上(家庭成員:1.申請人之配偶,2.直系親屬(含配偶))
(二)志工終身奉獻獎 :志工年滿七十歲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參與志願服務滿二十年,且服務總時數達一萬二千小時以上,目前仍獻身於志願服務工作。

遴選標準: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家庭及個人:
1、積極主動、熱心參與志願服務工作。
2、實際參與志願服務有特殊貢獻或具體優良事蹟足供表彰者。
(二)曾獲本會表揚之模範志願服務家庭請勿再重複推薦。
(三)經本會表揚之受獎者,如經檢舉或查明事蹟有不實或違反善良風俗者,本會得取消其獲獎資格。

符合條件之愛心夥伴敬請與資料組聯繫,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