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林郁涓
發佈日期 :
2022-07-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7-15
說明:
一、 為推動本市多元表演藝術發展,豐富民眾文化生活及鼓勵演藝團體、個人及各級學校創作優質演出,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每年定期受理演奏廳演出申請,提供優質場館設施供審查通過單位使用。
二、 旨案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本期演出徵件可申請檔期為1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 旨案相關申請資訊,可至本局葫蘆墩文化中心官網最新消息(https://www.huludun.taichung.gov.tw/)查詢。
四、 檢附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申請演出簡章及申請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