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單側聽損學生借用FM調頻教學輔助系統案,有需要的學生請提出申請

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1-12-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2-0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30915號函暨110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0893號函辦理。

二、 本案申請事項說明如下:

(一) 申請條件:未經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通過,不具特殊教育學生身份,且其聽力程度為6歲以下單耳達21分貝以上、7歲以上達25分貝之學生。

(二) 申請資料:6個月內聽力圖、申請表(逐級核章)。

(三) 寄(送)期限: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前,逾期視同無需求。

(四) 寄(送)地點: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20306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