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發佈日期 :
2021-11-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24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5580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安置簡章業於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二) 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 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
三、 請學校轉知欲跨區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管轄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高雄市除外)之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